育兒津貼申請
(1)家長若於今年7月已領有2-4歲育兒津貼者,家長免重新申請。家長亦可至自行至「 教育部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管系統」查詢最近3個月內申請、核定及撥付情形。
(2)家長若於今年7月沒有領2-4歲育兒津貼者,家長必須自行申請(線上申請或至幼兒戶籍地區公所申請)。